额定工作条件就是指测量仪器在工作时必须满足的正常使用条件。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制造商通常都会在其的使用说明书或相关的随机文件中规定被测量和影响量的规定允许波动区间或其额定值。测量仪器只有在给定的区间内或额定值的给定一侧使用,才能够获得并达到规定的计量特性,从而满足该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正常工作的需要。例如:通常压力、电学、温度类仪器的被测量不能超过其的测量上限。
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若经历了这些极端状况,之后又回复到正常的工作条件,此时仍可在额定工作条件下正常运行,且规定的计量特性也并未受到损害或导致降低,那么其曾经经历过的那种极端状况就应被称为极端工作条件。例如,国家非自动秤通用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对电子秤的基本安全性能试验应能保证,在正常使用时,受潮秤的基本安全性能不受破坏。
试验条件为:将秤置于相对湿度91%至95%,温度38℃至40℃的环境中,稳定48h(后)。施加500V直流电压,稳定5s,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施加1500V交流电压,1min不击穿。这就是电子秤的极限工作(运行)条件之一。在测量仪器的型式评价中,其中的许多项目都属于在极限工作条件下对所考核测量仪器进行的试验。